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2014年9月22日~9月28日期间召开基层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9月22日,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再一次学习,为开好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具体学好以下内容:
1.学习《党章》;
2.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学习《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9月23日、24日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党支部书记要与支委成员逐一谈心,要与每名党员逐一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员之间也要逐一开展谈心。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
三、认真对照剖析,做好发言准备,适时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9月25日~28日,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党员个人也要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教师党员着重从为人师表、从教守规矩上,机关、后勤党员着重从围绕中心、服务师生上,离退休党员着重从支持学校事业发展、老有所为上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认真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准备。按照学校开好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开好党支部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并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基层党支部及其书记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教师党员、机关党员也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工人党员是否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视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实际自行决定。
四、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议程有七项:
1.由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简要就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要求;
2.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由书记直接作本人的对照检查);
3.支部书记及其他同志逐一对照检查,每名同志发言结束后,与会的其他同志逐一诚恳地提出批评意见。(每名同志对支部书记至少提二条批评意见,对其他党员至少提一条批评意见);
4.每名同志接受批评后做简短的表态发言;
5.全体党员发言结束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6.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做点评;
7.支部负责同志作总结讲话。
五、要求
1.自我批评要深刻。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要针对个人思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以认真的态度检查自己,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自我批评敢于亮短揭丑,触及问题实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支部书记要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2.相互批评要诚恳。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书记要带头对党员开展批评。
3.机关处室以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所属的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与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合并召开。会上,处级干部要作重点对照检查,要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更要诚恳的接受党员同志的批评。
4.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指派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本单位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学校督导组要有选择的参加所督导单位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工作。事先要严格把关与会人员的发言材料,要积极协调好上级领导参会,并请领导准备讲话,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照学校《方案》要求,适时开完基层组织生活会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附件:1.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8日
附件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基层党组织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测评时间:
附件2: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
基本情况 |
民主评议情况 |
党支
部数 |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数 |
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实际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评定为“好”的党员数 |
评定为“一般”的党员数 |
评定为“差”的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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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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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填写。2014年10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本单位书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