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各小组: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辽群组办字〔2014〕11号)精神,现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群办发〔2014〕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群办发〔2014〕9号)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